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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百块的律师费,你玩什么命啊苏青柏(几百块的律师费,你玩什么命啊苏青柏)全文免费阅读大结局-(几百块的律师费,你玩什么命啊苏青柏)结局免费阅读

时间: 2024-07-24 10:29:45  热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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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到审判长的同意后,李雪珍当即从自己身旁拿出了两块面板。

一张是乔丹成名的飞人样板——空中扣篮的姿势。

一张是乔丹体育有限公司的商标面板。

李雪珍表情严肃的看着被告方席位,然后开口:

“这两张面板是按照1比1来进行复原的图板,一张是乔丹的成名飞人样板,空中扣篮姿势图。

第711章

“另一张是乔丹体育有限公司的商标面板。”

“让我们来对比一下。”

说着这话的同时,李雪珍将两张面板折叠在一起。

乔丹的成名飞人样板中间是镂空的,与乔丹体育有限公司的商标面板折叠在一起。

完全吻合。

李雪珍双手举着吻合的两张面板,开口:

“从对比当中能够明显的看出来,乔丹体育有限公司的商标。”

“与我方当事人,也就是乔丹先生的最著名的空中飞人姿势,也就是在空中进行投篮的姿势1比1吻合。”

“这一点被告方乔丹体育有限公司应该怎么进行解释?”

张远在听到李雪珍的质问的时候,不自觉的笑了笑。

怎么进行解释?

这一点可太好进行解释了!

张远看着李雪珍手里面的两块面板,然后笑着询问:

“我想请问一下原告方。”

“你拿着的两张面板,关于你方当事人乔丹先生的面板很清晰的刻着五官,以及相关的姿势。”

“可是我方的商标上有什么明显的特性没有?”

“你方商标上有明显特性!”

李雪珍小脸严肃继续开口:

“这个举着篮球的空中飞人的姿势不是明显性的标志吗?”

张远听到这话,脸上洋溢着胜券在握的笑意:

“举着篮球的空中飞人的姿势?”

“对!”

“这是乔丹的标志性动作。”

听到李雪珍的话,张远继续开口:

“这是乔丹的继续动作,那好,我想请原告方律师看一下另一个面板。”

说话的同时,张远同样拿出了两块面板,一张面板是乔丹体育有限公司的商标。

另一张面板是一个无脸人举着乒乓球拍的动作。

“请原告方律师看一下我方的这两幅面板。”

“我方乔丹体育有限公司商标的意义在于运动,我方公司也是,主要以销售运动服饰跑鞋为主要销售目的。”

“所以我方的商标中蕴含的有运动的意义。”

“乒乓球也是我国广泛的一种运动方式。”

“是我们国家的国球。”

“请原告方委托律师看清楚。”

“我们的商标是一个人在举着乒乓球拍,明白吗?举着的是乒乓球拍,不是篮球!”

“再者。”

“我方并不明白什么叫做空中飞人的姿势,这一个姿势是某一个人的专属吗?还是在法律上已经形成了商标的情况?”

“如果这个空中飞人的姿势是个商标,或者说其他人都不能用的话,那么,我方对于侵权的事情无话可说。”

“我们会进行立即整改。”

“可是如果只是一名篮球运动员做出了他的标准,或者说他的成名动作,而我方拿着乒乓球拍的动作和他类似。”

“从这一点上讲,我方并不认为我方构成了侵权的行为。”

“为什么那么说?”

“因为的确没有任何的标识性,或者说特殊性证据能够证明我方有着侵权的行为。”

“原告方不能讲,我方因为拿着乒乓球拍的动作和你方当事人的出名姿势有着类同点,就控告我方有侵权行为。”

“这不符合法律的依据,也不符合认定的条件,”

“以上就是我方针对原告方提出来的问题进行的回答。”

“我向审判长申请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张远满脸笑意的望向原告方席位,对于这场官司,他胜券在握。

单单从原告方列举的这两个案例来讲,说实话,并没有什么太多的针对。

很容易进行反驳。

就比如说那个空中飞人的姿势,你说你拿着篮球,我说我拿着乒乓球拍,你有什么办法?

你说你篮球是运动,难道我乒乓球就不是运动了?

我乒乓球还是国球呢!

你要说我不是举着乒乓球拍,硬要说是拿着篮球,那你有没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

你没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

那我拿的就是乒乓球拍,就不是篮球,就和你没有任何的关系,同样也构不成任何的侵权行为!

就算是大众都知道我在擦边,我在借助乔丹的名气来进行销售行为。

但是你在法律上没有证据,我在法律上能够反驳你,那么我就仍然可以使用乔丹的这个商标!

有问题吗?

根本没有问题!

对于原告方的种种证据,张远早就准备的非常的妥当了。

所以在看到李雪珍拿出来两张画板进行对比的时候。

张远就认为这个案件100%胜诉,因为他都已经准备妥当了。

压根不会出现其他的情况。

原告方席位上,李雪珍被张远的陈述,怼的一句话都说不出。

于是只能扭过头,可怜兮兮的眨了眨眼,请求苏白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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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章

苏白望着李雪珍请求的目光,微微笑着点了点头。

意思很明显,剩下的交给我。

这个案件在整场庭审的过程当中,被告方都是在诡辩。

就比如说——乔丹的姓名权,以及乔丹的出名动作飞人姿势。

这两样,这两个观点,无论从哪一点来讲。

在消费者和大众的认知上,都是以国外知名球星乔丹为第一潜意识。

被告方乔丹体育有限公司的做法是什么?

他们的做法就是打擦边球,来一场诡辩。

说什么国外乔丹的姓名,并不是用国内的姓名。

以及乔丹的知名动作空中飞人的姿势,拿的是篮球,而他们则是一个无脸人,拿的乒乓球。

以此种种来进行客观的否认与乔丹有着任何的关联。

可实际上呢?

实际上被告方乔丹体育有限公司难道不知道他们是利用乔丹的名气和在国内的粉丝知名度,打响的名气吗?

他们很清楚!

要不然他为什么不注册成什么别的姓名,而注册成乔丹?

实际意义上的目的不还是为了依靠于乔丹的知名度吗?

依靠于这一点来产生营销额度和销售。

大大的节约了自身的营销成本,并且将自己的档次直接拉高了几个档次。

而且还规避了相关的法律责任,用诡辩来进行相应的反驳。

但是这种诡辩,能不能够成立,还是要看审判长的判定。

而另一边。

在审判长正在整理着双方的答辩内容的时候。

观看本次庭审直播的观众们,对于被告方的这种答辩,怎么说呢。

有点无语,并且在疯狂的吐槽。

“这被告方说的什么,乒乓球拍?”

“好家伙,乔丹不叫乔丹,篮球叫乒乓球拍,这当然没有什么特别的辨识度了!”

“这是完完全全的撇清关系了呀!”

“说实话,我真的有点被震惊到。

我没有想到在最高院的庭审上能够见到这种情况。

好家伙,把空中飞人手中的篮球认做乒乓球拍?谁能想到乒乓球拍啊?!”

“哈哈哈,这逻辑简直是绝了!如果按照这么说的话,我觉得这被告方如果胜诉.…简直是诡辩成功的典型案例了!”

“不能说是典型案例吧,我感觉已经算是特别案例了!”

“对于被告方的陈述,我简直是大开眼界,重新认识了诡辩的定义!”

观看本次庭审直播的弹幕上充满了对于被告方乔丹体育有限公司的调侃。

而另一边。

乔丹体育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内。

林海作为法务部的总监,正陪着乔丹体育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徐飞观看着本次直播庭审。

望着张远在庭审上的反驳,林海笑着开口:

“徐总。”

“你就放心吧,这场庭审绝对不会出现什么其他的意外情况的。”

“你看,老张在咱们法务部工作这么多年,他在这个案子上,早就知道该怎么去反驳。”

“没有什么其他大的问题的。”

徐飞同样看到了张远在庭审上的反驳表现,对于这一点也非常的满意。

不过看着直播庭审上的弹幕,徐飞皱了皱眉,指着弹幕开口:

“这弹幕上的评论,还是会对公司产生不小的口碑影响的。”

林海看了一眼弹幕,思考了几秒,然后又开口解释:

“这场庭审的观看人数虽然相对来说比较高。”

“可是.…”

“对于咱们消费群体来说,终究是少数,并且他们大部分是想看着咱们败诉,或者是对本次案件有一定的了解。”

“不一定是咱们的消费人群,所以说并不会太影响咱们公司的声誉。”

徐飞:“观看这次庭审的我倒不是太担心。”

“最关键的是,这场公开庭审结束后产生的舆论效果,这一点才是影响最大的。”

听到徐飞的担忧,林海继续笑着开口:

“这一点徐总更不用担心了。”

“刚才老张在庭审上也陈述了,如果这场侵权的商标案能够胜诉,可以向原告方,也就是向乔丹索赔。”

“同样也可以让乔丹承认对咱们的名誉损失,要求其不再发布相关内容。”

“只要能够让最高院判定了这一点。”

“那么,剩下的零零散散的媒体,如果发布了,对于咱们不利的言论,咱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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